举报可以采用电话、书信、传真、面谈等方式进行。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包括:(一)事故隐患或重伤、死亡事故事实及与之有关的证据材料;(二)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等可供核实的有效查找方式;(三)举报人的联系方式。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以及通讯联系方式。举报受理和办理人员负责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