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魏守伦)从9月25日开始,市民举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经查实将给予奖励500元。举报电话:0755—82001825。
深圳市安委办、安监局昨日公布的《安全生产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属于“修订版”,修订的主要内容就是:将奖励金额大幅提高——此前每宗隐患举报100元、最高200元,目前是500元。
《安全生产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指出,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管理上的缺陷等等,都是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下列事故隐患或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所在地的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三)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采矿、采石的;(四)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五)发生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