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少于10元就罚站? 学校澄清称捐款行为属自愿
盐田讯“捐款本来就是自愿,哪有低于10元就要罚站的道理?”昨日,听闻孩子称必须至少捐10元善款后,市民陈先生心里有所不满。随后据了解,学校正在展开的献爱心募捐活动,只是以学生自愿的形式捐款,且以1~5元为标准。校方负责人称,希望家长在有疑问时,能与校方多沟通,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误会。
昨日,陈先生致电本报称心里颇为不爽,原因是就读于田东学校初二年级的儿子,前天晚上突然跟他讨要10元钱,儿子称,这笔钱是老师强制要求的捐款,儿子还称如捐款低于10元,就要被罚站。
记者随后向田东学校校长求证,该校朱校长称,学校的确正在展开一项名为“捐献一元压岁钱,帮助贫困地区学生”的爱心活动,而该活动由区教育局发起,在各学校中以学生自愿的形式发起募捐,标准为1元钱起、不超过5元钱。据朱校长调查证实,陈先生儿子所在班级,昨日善款已收集完毕,几乎所有学生都是按照1元的标准捐款,最多的也只是捐了2元,并没有超过10元的捐款者,而该班主任也称从未跟学生提过如未交齐10元钱就罚站。
朱校长称,家长如果有疑问,可以积极与校方联系,以免有学生借学校名义跟家长讨要零花钱,进而影响双方沟通。 (记者 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