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讯 近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措施,使案件得到顺利执行。
2007年9月,郭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黄某告上法庭,2007年11月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应将购房定金3万元退还郭某,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并未上诉。生效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已满,黄某非但未将定金退还郭某,反而在2007年12月将房产转卖给他人后销声匿迹。郭某在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后在盐田三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踪迹。执行主法官带领法警将黄某拘传至法院。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告知其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面对事实与证据,黄某承认了错误并偿还了所有欠款。 (记者 张意梅 通讯员 应礼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