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2月15日盐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盐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盐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2月27日至2月29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盐田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盐田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预算草案,批准盐田区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