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公示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文化部关于加快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通知》(文社图函〔2006〕1389号)的规定要求,我局收集、整理了《盐田山歌》、《沙头角鱼灯舞》、《沙栏吓村天后宝诞祭典》、《蛋家人婚俗》、《盐田三村舞麒麟》、《中国传统点穴疗法》等六个项目,经市、区保护办及专家评定,拟将其列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按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将名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文化局提出有关意见。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区文化局将根据反映人意见认真调查核实,如有项目不符合评选标准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联系地址:区行政中心703B室,联系电话:25228017,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2:00时,下午2:30-6:00时。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