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任人选“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彭伟明等同志拟提拔使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彭伟明,男,1963年10月生,广东兴宁人,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映中,男,1974年5月生,广东兴宁人,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共青团深圳市盐田区委员会副书记;
周志文,男,1976年3月生,广东梅州人,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王锦政,男,1967年11月生,安徽宿松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科科长;
吴湘川,男,1971年5月生,湖南桃江人,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公示时间为2007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中心718室,联系电话:25228718,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区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
二○○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