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讯 5月15日,盐田区卫生局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聘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社区居民等20人担任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特约监督员,监督员们将通过明察暗访,采取调查测评,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重点将针对依法行政、医疗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群众热点关注的问题进行评议监督,随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区卫生局还印发了《给全区医务工作者的一封信》再次重申了卫生部的“八条禁令”,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不准”,对全系统职工提出了“十个提倡十个反对”。要求全系统人员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服务技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主动查找和改进服务中的不足。
在《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中,区卫生局公布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向居民做出的郑重承诺: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区卫生局表示,如发现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区卫生局或各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各单位电话如下:区卫生局:25228513,区人民医院:25552424,盐港医院:25208372,梅沙医院:25259893,区妇幼保健院:25355419,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25552177。(记者 贾少强 通讯员 李创 施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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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的“八条禁令”内容:
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