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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2月 03日 08:46 盐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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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 容 |
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 |
| 条件 |
公共基础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重点科技开发项目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等项目。 |
| 申请材料 |
1、前期工作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待进一步论证,用地未确定及其他协作配套条件未落实的项目申请前期计划,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3)其他必备材料。 2、新建计划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已完成,建设用地及其他协作配套条件已落实的项目申报新建计划,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报告。(2)设计概(预)算或估算书。(3)用地红线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要点)。(5)其他必备材料。 3、续建计划。已办理投资许可证并已动工建设的项目申报续建计划,提供如下材料:(1)申请报告。(2)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3)其他必备材料。 |
| 申请表格 |
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申请汇总表和分项表 |
| 申请受理机关 |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
| 决定机关 |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
| 程 序 |
1、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备齐材料送区发展计划局计划科(区行政大楼623室,电话:25228623)。 2、区发展计划局在完成项目评估后,形成意见报区政府研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3、项目单位凭《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向区财政局申请审拨资金。 4、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以随时申请,业务联系电话:25228623。 |
| 受理地点 |
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管理科(区行政大楼623室) |
| 联系方式 |
电话:25228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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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盐田政府在线) 编辑: 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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