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盐田新闻 盐田论坛 盐田博客 盐田视听 沙头角街道 海山街道 盐田街道 梅沙街道 乐透盐田
 
图片新闻 | 盐田视听 | 盐田风光 | 我拍盐田 | 生活易 | 办事易  
  您现在的位置: 盐田网>办事易>安全检疫
 

2007年 11月 30日 10:35    盐田网
 
内  容 兽药经营许可 
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2、技术负责人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2份,验原件); 3、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验原件); 4、《经营兽药申请表》(见附表)(原件2份)。 
申请受理机关 盐田区动物防疫监督所 
程  序 拟设立动物诊疗场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盐田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提交所需资料—→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查验资料、现场勘察,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交区农林水务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  限 20个工作日 
收  费 无 
联系方式 地址:盐田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电话:25555331 
 
(来源: 盐田政府在线) 编辑: 廖玲玲

政府公告
· 关于表彰2007年度文化创新及精品创作的通报
· 关于表彰盐田区2007年度公益文化单位的通报
· 盐田区文化活动信息(4月28日至5月4日)
· "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盐田"征文比赛启事
生 活 易
职能部门
安监局
财政局 城改办 城管局 发改局
旅游局
计生局 环保局 建设局 教育局
贸工局
民政局 人事局 审计局 卫生局
机关事务局 农林水务局 应急指挥中心
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3012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4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4412006004
Copyright©2007-2008 by www.yantia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 主办 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新闻网 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