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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1月 30日 09:35    盐田网
 
内  容 三来一补项目设立 
法律依据 《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1993年5月14日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6月1日实施)第十条。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申请材料 (一)加工中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三来一补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四)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附协议书)(原件1份);(五)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场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及承租者出具的提供给企业使用的声明原件;经营场所为中方或者外方自有的,提交所有者出具的使用声明原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须核对原件);(六)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原件1份);(七)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核对原件);(八)中方加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九)商务单位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须加盖该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十)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须加盖该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法律依据:《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第十条。 
申请受理机关 三来一补项目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 
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程  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二)审核材料;(三)核准登记;(四)颁发营业执照或注册证。 
时  限 5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对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与合同约定期限一致。 
法律效力 领取《对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后方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收  费 无 
年审或年检 无 
受理地点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表格下载:

   ·三来一补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来源: 盐田政府在线) 编辑: 廖玲玲

政府公告
· 关于表彰2007年度文化创新及精品创作的通报
· 关于表彰盐田区2007年度公益文化单位的通报
· 盐田区文化活动信息(4月28日至5月4日)
· "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盐田"征文比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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