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条件(一)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二)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三)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四)有稳定的场所;(五)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六)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申请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或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设立的文件(原件、复印件);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证明; 5、住所产权证明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租用协议;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卡复印件或验资专用存款帐户证明; 8、经费自给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提交物价部门同意收费证明; 9、备案单位应提交执业许可证文件复印件; 10、已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提交由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 11、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在网上有既定格式。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四、受理机关深圳市盐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行政大楼715室,联系电话:25228715、25228219)五、决定机关深圳市盐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六、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公告。 1、登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http://sy.china.cn,在主页面的栏目上点击“设立登记”,在此页面的“设立登记用户注册登陆”点击“注册”,填写“用户注册”页面内容后,再进一步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同时将其他应提交文件,通过网上选择(直接上传/传真方式/邮寄方式)上传,选择本登记机关上报,等待审批机关网上批复通知; 2、收到回复通知信息后,打印已填写上报的有关表格,根据提交材料目录要求备齐登记资料送盐田区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盐田区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正式登记; 3、经区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初审)→审核→核准后 →凭区登记管理机关证明刊登公告 →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已核准登记的单位在市一级报社上刊登设立登记公告。七、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八、证件及有效期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有效期为每年的3月31日止。九、法律效力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方可办理以下事项:(一) 申请调干、录用、招调工、学生分配、军转干部、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及专业技术职务数额;人员入编;工资业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二) 申办社会保险手续等;(三) 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考察手续及办理其它各项涉外审批、审核事宜;(四) 申请项目立项、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办理免税进口设备确认书;学校申请招生、分配指标;(五) 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领购业务; (六) 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七) 银行存款帐户的申办和变更及《贷款证》的申办与年审;(八) 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卡);(九) 公安部门刻制公章、财务章及有关业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