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民营工委职能
区民营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加强党建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路子。
(二)参与制定有关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三)了解和掌握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指导和协调各街道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领导成员的任免,指导其按期换届选举。
(五)指导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及民间组织党员和党务干部的培养和教育。
(六)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七)领导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抓好区属改制企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主及各行业代表人士所在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
(九)领导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的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十)参与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常务理事,政府职能部门举办企业社会类表彰及评比,为企业提供优惠便利措施和社会评优、评先等方面的考察工作。
(十一)协助区委有关部门做好民营经济领域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