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财务结算中心内部办事程序
一、公文办理程序
(一)收文办理程序
1、登记 中心收到的各种文件,先由内勤组登记、编号,贴文件办理签;
2、拟办 内勤组主办人员根据来文内容,提出拟办意见;
3、分发 分文人员根据拟办意见,分发文件;
4、承办 各组根据中心领导批示或拟办意见办理。
(二)发文办理程序
1、拟文 各组承办人员起草文稿;
2、审签 各组负责人审核、签字,需要会签的,送会签组审核、签字;
3、核稿 内勤组对各组发文稿进行核对;
4、送中心领导签发;
5、内勤组对拟发文件编号、登记,并打印出清样;
6、拟文人员校对文稿,签名打印;
7、内勤组按程序盖印
8、分发 内勤组将文件装入信封填写收文单位后分发;
(三)办文程序
1、登记 内勤组设立收发文登记簿,登记所收发文件;
2、分文 将已登记的文件及时送主任、各组(急件随收随送);
3、承办 办文员按领导批示,将要办的文件立即送至承办岗位办理,经办人员收文时在登记簿上签名;
承办时限:特急件即收即办,当日办完;急件在收到2个工作日内办完;一般件按文件规定的时间或主任要求的时间办完,没有时间规定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完。
凡上级转文应在要求的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处理退回,如遇来文时间已超过要求退文时间,应在文件上注明收文时间。
处理群众来信时,办理结果要报告中心领导和有关部门,来信人有详细地址的要反馈给来信个人。
4、存档 承办人在办结的文件上签名,经各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内勤组注销或存档。对需要留存的有关制度性文件(“三密件”除外),经主任同意,由内勤组复印保存。
二、请假审批程序
(一)个人书面申请(病假须附有关医院证明)。
(二)各组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内勤组签署意见。
(四)分管领导审批(各组主要负责人须报主任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