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业务委托,根据采购业务需要,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事务。
(二)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四)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并对招标代理机构受理的采购项目依法进行监督。
(五)接受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业务指导。
(六)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盐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受理、发布盐田区政府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
(三)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条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为盐田区政府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交易场所,并做好招标工作。
(五)提供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六)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七)接受区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