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侨务工作委员会
1.组织代表视察、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侨务等方面工作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权,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和执行。
2.负责研究本工委职权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常委会汇报并提出初步意见和措施,为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受理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做好跟踪调查、了解落实,并负责答复工作。
4.负责检查、监督“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切实执行和认真办理涉及本工委工作范围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5.负责办理、督办职权范围内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