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辅助院领导处理全院的行政管理事务,提供与审判活动以及干警工作相关的后勤服务,保证本院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其具体职能主要有:
(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
(2)督办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3)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
(4)负责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印章的管理、文件收发及机关安全保卫;
(6)负责院文秘档案、诉讼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
(7)负责法院基本建设的规划;
(8)负责车辆的购置、更新、管理等工作;
(9)负责检查、督促院各部门对本院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