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种类:不按照规定办理或者交验计划生育证明 处罚对象:成年流动人口 处罚标准:500元/人 处罚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三条 投诉途径:盐田区计生局:25228304 盐田街道办事处:25203011
办公地址:盐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第14号小区总值班室电话:25201602 公务传真:25201306 电子邮箱:ytjdbsc@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