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
2、负责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和领导批示的来信来访问题,并督查重要信访案件。
3、协调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集体访、重复访、疑难访和到市赴省进京越级访,组织协调区领导接访工作。
4、组织排查重大信访隐患,做好重要、敏感时期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
5、协助领导机构检查全区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经验交流,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进行业务指导,不断促进信访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撰写领导同志讲话、信访调研等重要文字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