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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2月 04日 17:17    盐田网
 

 

盐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部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总支委员要联系一个党支部,联系三名以上的群众,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

 一、主要联系对象: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和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供党支部参考;

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致富;

三是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

二、联系内容: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联系方式:

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

  四、有关要求:

(一)党员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对象谈一次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鼓励进取,并及时倾听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二)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三)党组织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党组织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四)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来源: 盐田政府在线) 编辑: 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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