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部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是改善党群关系、保证我们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战略措施。廉政建设搞得如何是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为使我局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廉政建设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利益,做到党有号召,党员有行动。
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三、领导干部带头端正党风,拒收红包、礼品。
四、同志之间密切合作,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严守组织纪律。
五、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
六、坚持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公开重大问题的决策和与群众密切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过程和结果。
七、党员带头做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不参与赌博、吸毒、看黄色书刊等活动,做好身边人的思想工作。
八、以上规定,党员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外群众进行监督检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