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主体及设施的修缮、维护和管理,负责相关项目建设及装修的立项、报建、实施、验收、工程审计等工作。
2.负责区行政文化中心水电、空调、电梯、楼宇自控、音乐喷泉、通讯、安防监控、消防、停车场等系统的监督维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区各部、委、办、局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的音响系统的操作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会务的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室室内照明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区直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的临时周转房的分配、维护和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