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开张庆典活动临时设置
受理机关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局
法律政策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9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五条
申请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或合法营业执照的新办单位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书(二)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确认举行该活动的有效证明文(三)占用场地设置位置图、现场实景照片和设置效果图
办事流程 申请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承办单位受理→管理人员现场勘查→科室负责人审批以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出具审批件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三天办结
联系方式 郑莉敏 25228414 25228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