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田区城管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拟定全区城管、环保、环卫和爱卫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监督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三)按审批权限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四)负责非市政范围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及路政管理,对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和管理进行监督。(五)参与全区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和城区灯光环境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竣工验收;组织管理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市政公用绿地及市政公园的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对城区市政设施(不含城市供排水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改造。(六)负责城市管理和辖区覆盖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辖区责任制;组织协调开展城市管理的各项重大活动。(六)负责全区的环卫、余泥渣土等行业的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区的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八)负责拟定本区城市维护费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行监督。(九)负责组织开展城管、环保、环卫、健康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行业科研工作。(十)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城管、环保、环卫、爱卫工作。(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行使市政府规定的综合执法职权。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街道执法队的各项综合执法业务,组织对街道执法队的效能和业务考评。
(三)协助和配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的跨区和重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协调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和跨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
(五)对街道执法队以其名义进行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
(六)办理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