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规划统计、科技、药具和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1、负责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3、负责年度人口生育指标和计划生育任务下达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评估和分析。
4、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
5、负责全区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
6、负责组织计生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电脑培训,指导基层“三为一体”( 计划、统计、档案)建设。
7、检查、指导计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
8、拟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研计划。
9、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规划与规范,协同卫生等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
10、组织专家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进行鉴定及善后处理工作。
11、负责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生育二孩的申报工作和再婚家庭生育二孩的审核工作。
12、负责全区避孕药具的发放和市场管理、监督。
13、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指导各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业务及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15、负责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清查、办证、验证、查环查孕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16、承担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各兼职成员单位履行计划生育的职责进行检查与考核。
1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25227024 2522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