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政令,结合实际拟订全区卫生管理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
2、负责拟订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组织医学、卫生专业教育和在职人员再教育。
4、负责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调配和医、防、保专业技术建设,组织科研与教学、收集交流医疗卫生科学技术信息。
5、负责草拟全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6、负责妇女、儿童保健,防治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
7、制定全区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治和消灭各种传染病,协助有关部门防治职业病。
8、贯彻执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开展卫生监督与管理。
9、负责制定我区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建设辖区二级医疗防治网,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医院分级管理的实施、评审。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和管理社会医疗机构(单位),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技术和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10、负责全区中医药行业的管理,发展中医药事业。11、负责辖区医疗急救网的规划、建设,组织指挥突发事故的医疗救护,配合市三级医疗网,完成国内外医疗卫生救助任务。
12、负责卫生事业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管理,组织审计监督。制定和审批防治设施及设备计划,合理分配卫生资源。
13、根据深圳市医疗卫生收费统一标准,审核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并监督执行。
14、负责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考核、审查、申报和聘任管理。
15、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卫生进社区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建设卫生城市。
16、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招生、招工、调干、兵役和出国人员的体检检查。
17、负责全区干部的体检和日常保健服务工作。
18、领导和管理盐田区医学会等学术团体,协调红十字会的工作。
19、负责全系统610工作,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转化工作。
20、负责抓好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各院站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21、负责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创建“好班子”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沟通、协商,共商卫生事业发展大计。
22、负责做好全系统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共青团组织建设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工作。
2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