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林木砍伐许可(生态公益林砍伐许可初审)
受理机关 盐田区农林水务局
法律政策 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三)《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条件 (一)确因基础设施建设或者林木更新改造需砍伐林木;(二)承诺按规定面积、株数、树种、质量和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其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砍伐的面积和株数。
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1份);(二)《林木采伐申请表》(原件1份);(四)采伐作业和更新造林作业设计(原件1份);(五)林木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六)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七)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办事流程 申请人向盐田区农林水务局递交申请材料——盐田区农林水务局审批——申请人领取批复文件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地址:盐田区区行政中心五楼农林水务局;电话:2522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