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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2月 03日 10:58    盐田网
 

深圳市盐田区住宅局

关于受理2007年第三批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通告

深盐住告[2007]4号

 

为解决我区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现决定开展2007年第三批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廉租住房保障为实物配租和货币配租。本次实物配租是区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货币配租是区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货币补贴,用于在市场上租住房屋。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配租。其中,实物配租房源位于盐田区沙头角梧桐路,面积为20m2-40 m2,以一房一厅及单房户型为主,货币配租则按180元/人按月发放,最高不超过720元/户。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申请时间:2007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周六、周日除外)

受理申请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

信息发布:盐田区政府信息网(www.yantian.gov.cn)、盐田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公告栏。

咨询电话:25226616、25228832

三、申请条件

本次申请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连续六个月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三)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各社区工作站领取);

(二)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等其他证件、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其它情况

目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的家庭无需提交申请材料,自动列入受理对象。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住宅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来源: 盐田政府在线) 编辑: 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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