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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2月 03日 09:36    盐田网
 

 事项名称 如何办理《失业人员证》

受理机关 盐田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法律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 [2006]78号)文《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

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户籍的居民(盐田区户籍居民),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而没有就业的人员

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本;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学历证明《毕业证》;
4、所属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失业状况证明;
5、二张一寸近期相片(彩色)。

办事流程
1、社区申报——上报有关资料,填写有关表格;
2、就业指导——经办人员指导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公共培训、技能等培训。
3、街道审核——经办人员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4、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发证——符合条件发证。
备注:每年要进行年审,必须参加失业人员公共培训,年审不符的予以注销,未经年审的自动失效。

收费依据 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联系方式 0755-25554687

 
(来源: 盐田政府在线) 编辑: 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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