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如何申请认定“零就业家庭”
受理机关 盐田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法律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 [2006]78号)文 申请条件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持有本区核发的《失业证》、有就业愿望且对工作不挑不拣,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的困难家庭。
申请材料 《失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关资料
办事流程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凭《失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进行“零就业家庭”申报,社区窗口核实情况后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2个工作日内完成),之后上报区就业办审定并反馈给社区(5个工作日内完成);
2、持有本区核发的《失业员工证》的非盐田户籍失业人员,直接到区就业办申报和办理公示。
收费依据 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0755-25554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