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失业人员如何参加创业培训
受理机关 盐田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法律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 [2006]78号)文 申请条件 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户籍失业人员
申请材料 身份证、《失业证》
办事流程
1、我市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户籍失业人员每年可以申请参加一次免费创业培训。失业人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具介绍信,凭介绍信到创业培训机构报名。
2、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时,本人应向创业培训机构预交30%的培训费,培训合格并在一年内成功创业(以办理了经营证照或签订加盟协议书为标志,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的可以向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所预交的培训费。
3、创业培训机构为参加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建立培训服务档案,提供为期六个月的后续服务。对筹备开办企业的学员,培训机构将提供开业前的指导、咨询服务;对需要创业见习的学员,培训机构负责安排见习。
收费依据 物价局审批定价
联系方式 0755-25554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