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财政国库管理以及国库资金的拨款审核、资金拨付和调度。
2.承担本区预算总会计工作。
3.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写月、季、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4.负责全区预算资金决算,汇总全区财政性资金年度决算报表。
5.负责社保基金的管理。
6.负责科技三项费用,教育费附加资金、“小农水”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
7.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对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
8.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工作。
9.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10.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