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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1月 30日 15:31    盐田网
 

     盐田区民政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受理机关 区民政局

法律政策 依据 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的居民;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

3工资收入证明及工资发放清单;

4失业证、残疾人证、疾病证明、婚姻证等;

办事流程 居民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社区工作站进行入户调查,核定公布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审核,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收费依据 无收费

事项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残联秘书科,电话:25228424

 
(来源: 盐田政府在线) 编辑: 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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