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起草综合性文件;
2、负责文件收发信息、档案、保密、来信来访等文秘工作;
3、负责行政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政工人事、党务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
4、承办本局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5、负责民政系统“建功立业”等活动的评比、表彰工作;
6、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7、负责拥军优属活动、烈士褒扬和评残评烈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优待工作;
8、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伍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
9、负责牺牲、病故军官的随军遗属异地安置及抚恤工作,负责双拥共建活动的评比、表彰工作;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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