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订我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本区推动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教兴区战略实施的具体工作。参与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咨询、论证工作。
2、归口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科技计划;负责全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初审和现场调研、考察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工作信息资料的统计上报。
3、负责初审推荐科技贷款项目,分配、管理和监督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与回收。
4、协助组织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评审、认定上报;负责区内科技企业、科技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协助辖区内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工作;协助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协助组织实施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
6、负责整合物流等产业的信息平台,编制企业信息化改造、重点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的项目计划和新产品试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
7、归口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专利技术实施计划。
8、负责辖区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配合市知识产权局在本辖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9、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
10、对重大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提供导向支持和跟踪服务。
11、协调知识产权、版权方面的各类纠纷。
12、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