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
(立项)申报程序
一、需申报计划的项目范围
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技改项目),由我局负责立项审批;总投资为1亿元以上(含1亿)项目,由我局提出意见后,报市发展计划局审批,按市发展计划局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l、前期工作计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待进一步论证,用地未确定、建设资金及其它协作配套条件未落实的项目需申报前期工作计划,提供如下材料:
(l)申请报告。着重阐明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依据,项目法人简况,建设规划、生产能力、建筑面积和产品方案,总投资、资本金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的综合评价等。
(2)盐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立项申报审批表(到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信息网www.yantian.gov.cn下载)。
(3)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复印件)。
(4)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
(5)其他区发展计划局要求的材料。
2、新建计划项目
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己完成,建设用地、资金及其它协作配套条件已落实的项目需申报新建计划,提供如下材料:
(l)申请报告。在前期计划申请报告基础上补充如下内容:分年度投资计划;完成当年投资的形象进度;资金筹措方案和当年投资的落实情况;用地及水、电增容等协助配套条件的落实情况等。
(2)盐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立项申报审批表(到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信息网www.yantian.gov.cn下载)。
(3)设计概(预)算或估算书。
(4)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复印件)。
(5)自有资金的验资文件。
(6)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要点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其他必备材料。
3、续建计划
上一年度已办理投资许可证并己动工建设但未完工的项目,在本年度需申报续建计划,提供如下材料:
(l)申请报告。着重阐明当前工程状况、当年投资计划、年度资金落实情况及完成当年计划的形象进度等。
(2)盐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立项申报审批表(到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信息网www.yantian.gov.cn下载)。
(3)新建计划立项文件(复印件)。
(4)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其他必备材料。
4、申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程序
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在正式动工前,须向深圳市发展计划局申请办理固定投资许可证。申报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深圳市发展计划局网站(www.szpb.gov.cn)下载“新项目申报软件”,填写“许可证申报”阶段,打印表格,并生成报盘。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复印件。
所报材料经我局审核后,上报市发展计划局申报办理。
三、投资项目计划(立项)办理程序及审批时限
项目申请单位按要求备齐材料送区行政服务中心发展计划局窗口(电话:25226615),计划科(电话:25228623)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
附注: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计划当年有效。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附件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从技术、经济及协作配套等方面对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可能性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论证。不同行业的项目,其可行性内容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与概况;
(二)资源条件及外部协作条件评价;
(三)建设规模、标准与功能;
(四)建设地址选择;
(五)工程和主要设备方案选择;
(六)环境影响评价;
(七)劳动安全与消防设施;
(八)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九)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
(十)财务评价、国民经济及社会评价;
(十一)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方案和管理模式;
(十二)研究结论与建议。
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可根据相应行业规范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另: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二级资质以上的深圳市房地产估价机构或具有乙级资质以上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